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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分析及对策

发布人:admin 浏览 937 次【字号 】 发布时间:2012年8月4日 打印本页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分析及对策
张华明  文雪莲
西华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对经济社会的危害严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是广大学者重点研究的领域。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常见的财务报告舞弊的方式为切入点,运用财务舞弊的三角理论对产生这些方式的动因进行分析,同时,为使我国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报告舞弊 分析 对策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将财务报表舞弊定义为:“舞弊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收益的故意行为。”
近年来,全球由于财务报告舞弊而最终造成企业破产的案件比比皆是,最为典型的有:国际上的安然公司、世界通信公司;我国有“琼民源案”、“银广夏案”。财务报告舞弊已经引起了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和深深思考。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方式
(一)收入舞弊
收入确认是目前上市公司最热衷于采用的操纵手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指出,“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重大错报通常源于多计或少计收入,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应当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收入舞弊主要手法有:
1、虚构交易,虚构收入。如:虚开产品销售发票,虚拟销售业务和销售对象,不惜付出真纳税的代价虚增利润;利用有关出口货物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虚增利润;与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拟购销业务,在回避增值税的情况下,虚增利润等。
2、上市公司不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比如:隐瞒退货等可能意味着风险报酬尚未转移的事项;隐瞒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应分期确认的当期全额确认;重大不确定性,即与所售商品有关的所有权和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买方式就确认收入等。
3、虚减收入。一些利润充盈的绩优公司为达到少交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目的,少计收入,藏匿收益。比如:递延收入;平滑收益;以丰补歉等。
4、非营业收入营业化。包括投资收益营业化和营业外收入营业化。比如:把投资收入或其他所得作为销售收入的一部分等。
(二)成本费用舞弊
不少上市公司把收益性支出资本化、费用摊提目标化以进行利润操纵。
1、费用过度资本化。比如:通过对利息费用、广告费用、经营成本的资本化,歪曲其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滥用会计估计,蓄意减少当期费用。由于会计估计存在着较大不确定性和可选择性,某些上市公司利用其做文章的空间很大。比如: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计、少提减值准备;隐瞒预计负债等。
3、一次性利得冲抵当期费用。从而将非经营性收益转化为经营性成本费用的降低,其实质是变相地把营业外收益挤进营业利润,容易误导投资者的判断。
(三)利用关联交易舞弊
1、输入利益型的关联交易。比如,各种购销交易和资产重组交易等。
2、抽取利益型的关联交易。比如,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上市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动因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不是凭空出现的,其发生具有一定的动因。关于财务舞弊动因的研究理论很多,本文以三角理论为基础进行分析。该理论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的创始人、现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史蒂文•阿伯雷齐特提出,他认为,财务舞弊的产生是由压力、机会和借口(自我合理化)三要素组成。压力主要指经济财务压力和工作压力,对资本的急切需求以及个人的一些压力等;机会指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惩罚等等;借口实质上与道德取向和行为准则有关,受教育、家庭、社会等影响。
(一)压力
促使公司舞弊产生的第一因素是压力或动机。当人们为谋求某种利益或处在某种压力之下时就会产生舞弊的动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压力。
1、个人方面的动机。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经营者的目标是个人利益最大化,可能与所有者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不一致。实际上,公司的高管只要能够筹集到资金,并把年报做的很好看,就能实现自己的利益,比如高工资、奖金、股票期权收益以及职务消费等好处,也就会出现财务报告舞弊现象。普通员工则可能由于对工作的不满、有极度的财务困难以及贪婪而做出财务舞弊的行为。
2、企业方面的动机。企业可能在以下方面做出财务报告舞弊的行为:
①在上市前,为获得发行上市资格。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而,有些上市公司为了满足上市条件和以更高的发行价格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就存在对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包装的舞弊行为;有些业绩不太好的上市公司可能利用利润舞弊等手段达到上市的目的,使之符合上市的财务要求。
②上市后,避免被特殊处理。所谓特别处理是指“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其它状况异常,导致投资者对该公司前景难以判断,可能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或者有一年的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公司将被处以特别处理;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给公司以及公司利益关系人如债权人、投资者带来的影响,一些公司就会用舞弊手段在财务报表上做手脚。
③避免退市。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丧失法律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应当暂停或终止上市。对上市公司来说,股票上市后又被摘牌,不仅没有后续融资道路,而且会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因此,为了保留“壳资源”,公司通常会在财务报表上做手脚,以达到避免摘牌的目的。
(二)机会
有机可乘是舞弊产生的第二个因素。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机会主要体现为:
1、上市公司所从事业务或所处行业的性质为财务舞弊提供了的机会。例如,从事大量超出正常过程的交易,可能体现为关联方交易等;从事大量跨国、跨境交易;从事科技含量高研发周期长或市场风险大的经营业务;在所处行业中具有重要地位,从事不公允或不适当的交易。
2、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和发现公司职员舞弊的最重要方法之一,相反,无效的内部控制往往是公司舞弊的温床。例如,对控制的监督不充分;会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或信息技术人员变动频繁,或胜任能力不足;会计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
3、信息不对称。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提供者(企业管理当局)通常比会计信息使用者(投资者等)了解更多的企业内部信息,就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4、能力不足。公司的监督管理人员在某些方面缺乏专业知识或能力,也会给公司舞弊者以可乘之机。
(三)借口
在面临压力、获得机会后,真正形成财务舞弊还有最后一个要素——借口。对于财务舞弊行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往往会寻找各种借口以自我合理化,使其能够心安理得地进行舞弊。比如,我的目的是善意的,用途是正当的;别人都这么做,我不做就是一笔损失;没有人会从我的行为上受到伤害等等。
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解决对策
借鉴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的经验与教训,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事实以及本文的分析,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改善公司内部监控体系。包括引进独立董事,提高董事会独立性;成立审计委员会,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改善监事会运作,加强监事会职能建设;另外,加强公司的内部监控,提高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性,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减少财务报告舞弊行为。
2、优化股权结构。针对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局面,可以通过国有股的减持,积极推进法人持股和银行持股,发展和壮大机构投资者,形成多元化且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使上市公司的人格化特征更明显。
3、完善并严格公司内部激励机制。比如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应按照监管机构标准制定适当的股权激励措施,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重视经理管理层才能,防止管理层的短期行为,减少管理层粉饰报表、操纵业绩的动机。
(二)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
1、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因此,应不断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等外部市场,使其监督约束机制能对公司及其管理层产生制约,从而改善利益相关者的力量对比,让市场机制在公司治理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提供上发生主导作用。而政府则应加大市场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等违法活动。
2、监管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包括政府部门应着重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监管机构,应保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另外,还应积极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优化激励合同安排,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3、加强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力度。当前,我国各地区法律制度环境参差不齐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司法系统执法效率的低下,我国有关财务舞弊处罚的法律规定相对模糊,并且忽略了相应的民事处罚,以致于为投资者提供的法律保护十分有限。因此,应当完善与之相应的法律,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制度,并加大司法执行力度、财务舞弊处罚力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M].经济科学出社,2010.
[2]阎长乐.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分析[J].管理世界,2007,(4).
[3]吴国萍,朱君.“压力”与“机会”导因的财务报告舞弊问题研究——基于证监会处罚公告的分析[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学版),2009,(4).
[4]李兴灵.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治理对策[J].财会研究,2010,(15).
[5]秦江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国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启示[J].会计研究,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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