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党风往往是随着一些领导干部的特定权力的运用而表现出来的一种风气。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加强对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教育和制度都不能代替监督。因此,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完善监督机制,应进一步改革领导体制和权力架构,强化民主监督中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让纸上的制度活起来,让虚置的监督实体化,让理论上的监督实践化。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干部作风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构建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机制,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
一是健全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信访举报中心作用,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受理作风问题的投诉。要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工作作风、会风、车辆管理等进行明查暗访,巡查情况原汁原味向单位反馈,对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严厉问责,并通过媒体及时曝光。要提升社会监督的地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中聘请一批作风监督员,建立广泛的监督网络,并充分调动其积极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实行作风建设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凡举报内容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实行全程监督。要切实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统一,在着力抓好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同时,要将监督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促使领导干部转变作风。要突出权力运行这个重点,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对他们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将领导干部的一切行为都置于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的严格约束之下。同时,要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保证监督效果。强化上级的监督责任,凡因上级监督不力、下级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强化单位的监督责任,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作风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抓作风不力的单位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强化班子内部的监督,教育“一把手”敢抓敢管,班子成员搞好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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